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🈚️

【威其】秋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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秋风寒凉。



落叶飘落下到十字路口的排水道上,初秋的风还是刺骨冰凉。夏天的余味过去许久,正是添衣的季节。十一月的佛山并无暖意的温度,街边的炒肠粉和乌冬面冒了丝丝白气。马路上鸣笛的声音回荡在不大城市里,都是冬天幸临的的气息。



郎威围紧了针织围巾。



这条围巾已经有些脏了,灰色围巾带了些黑色。但是全然不妨碍朗威对它的喜爱。朗威嘴边浮起微笑,这样的小动作或许在旁人眼里莫名其妙。



是郎冥其买的,他很高兴。很高兴郎冥其可以这么惦记他。



那次郎冥其去了国外替金凤凰办了事,去了浪漫的意大利。坐轮船的时日都给郎威带来了长长的思念。在海上游历的日子说长也算,但也不短。到彼岸异国的时候,天都是下着白色细雪的,冷的出奇。



郎冥其实在是不会表达,也实在是不敢面对这份沉重的情感。不过只是郎冥其输在了不会表达,他也不知道该怎样说,也不知道该怎么做。



阴阳差错,郎冥其途径服装店。华丽复古的装潢吸引了郎冥其——他的品味不差,独特、冷淡。拿郎威的话来说,便是黄色牡丹花点了冰霜;环视门店,感觉回到60年代的乡村质朴,那时还没有现在这样随处可见的服装店。



他进店,潦草翻翻衣架的一套套搭配。撇了眼,眼神中能察觉出不满的轻蔑。材质并不是市面上的高级布料,而是普通市场4、5元钱几米的粗布。色彩的搭配也是有极高的饱和,乱七八糟的色彩零件拼凑。



“…很难看。也不会搭配。”郎冥其心中嘲讽。



店面很小,衣架的左侧是一些平常可以戴的物件。帽子,手套,围巾,袜子。供应的很全,但是都是几年之前的过时款式,货品杂七杂八的堆积在一边。没有人选购。



那就看看经常戴的围巾吧,郎冥其如是想。



他纤长的手指在那一条条花哨鲜艳的围巾里反复挑选,指关节拨来拨去。只是想选中最好的一条,为他还在辛勤的哥哥能够有一点保暖。希望的同时还有心里的暖,为了他心爱的哥哥…



郎冥其反应过来脸烧的面红,在想些什么无关的东西?轻声咳了咳慌乱的挑选。不过几分钟他便选好了款式——不知是一时上头还是经过品味反复筛选,郎冥其选看中了一条灰色渐变围巾。真的只是纯色的围巾?



围巾的最右侧有一朵小小的玫瑰花。手工绣上去的,大红色的颜色,火热鲜艳。火热的爱恋,火热的情。



他果真买了这条围巾出来,行走在街边。花枝招展的金发女人,西装革履的褐发男人。今天是星期日,办公的人很少,都是休闲装的男女走着。郎冥其长长的黑发在这一群群人里格外显眼。



郎冥其左右环视,人群的嘈杂属实不适。他伸手松松围紧的围巾,吐出一口凉气。加速了他的步履,只身离开,又只身前往。在这慌乱的异国,郎冥其不懂语言也不懂民情,或许免得惹事生非才是最好的选择。



他叹息。





——





郎冥其回来的时候是租汽车回来的,没有声张。



他悄悄的回到那个住了十几年的家、那个小小的四合院。一个多月未归,院子里想必都是死气沉沉,红墙外凋零的黄叶提前证明了猜想。郎冥其尝试着叩了叩铁门,希望朗威能够在家。



朗威趴在办公桌上休息,绿色台灯还亮着。昨晚七七八八忙碌到深夜,公文文件厚厚一沓只有前几页翻阅。上面的字也是密密麻麻

,朗威惯来就是经不住马虎和耐心的。估计是看着看着太无趣睡过去了。听见铁门轻轻击打的时候才猛然惊醒…原来已经下午一点了。



朗威揉揉眼,套上随意丢在床上毛衫出去开门。



他推开门,抬起疲惫的眼。定睛看向门口熟悉的青年,郎冥其?朗威豁然欣喜起来了,两只手都握住他冰凉的右手。朗威咧嘴露出一口白牙,眯着眼。不知是高兴的还是冻的,耳根子都快要红上面颊。朗威讲述这一个月发生的邻里杂事,郎冥其听着也颇有意思。连续点头。



尔后朗威便突然把他拥入怀中,郎冥其一惊

。他的手意外的贴到朗威的胸口,透过薄薄的白衬衫郎冥其感受到朗威清晰的人体温度。真的像玫瑰一样热切,真的像玫瑰一般美好。



他们硬是在大门口叙旧了半个多小时。



等到郎冥其觉得冷的时候,才小声开口。



“…我们是不是该进屋了?”



啊,进屋吗,我都忘了。朗威笑着挠挠头。他单手牵着郎冥其来到院落里,郎冥其看到自己上个月养的长寿花还着开着,百感交集。



平日朗威也是有活要忙,饭不是跟朋友吃就是忘记。回来也是深夜,很少能顾及院落里的花草,看的出来这一院的枯败只有那小花开着。



他有心了。



郎冥其简单交代之后回到了自己的房间,拆开精心繁复的围巾包装袋。脱了肮脏的黑色风衣外套,又一次打开朗威房间的门。把礼物放到他桌上。



“郎冥其,你给我的?”朗威有几分惊讶。



他应答。



估计又是什么奇怪的东西吧?朗威抱着玩笑的心态拆开盒子,白色纸盒红色丝锻。他挑开红色的丝缎,拆开纸盒。



盒子里是那条郎冥其给他选的灰色围巾,朗威高兴坏了。嘴里都是充满宠爱的道谢。



——有时候郎冥其才更像哥哥,沉稳冷静。办事有条有理,更有想法,更能吃苦。朗威从小都是最调皮活泼的那个,捉虫上树,不喜欢读那些老套的,不喜欢被别人命令而拘束。更加热血,更加勇敢。



下午点阳光正好,一缕阳光刚好照在那朵围巾上的玫瑰。玫瑰里的金线反射出灿烂的光,朗威被这反光无意吸引了,他轻轻的抚上玫瑰。丝线揉杂在指纹里,朗威抬眼同郎冥其四目相对。



“是玫瑰吗?我也爱你。”



朗威摸着郎冥其的左脸,朗威就突然觉得以后时间还有很长很长。两个人还可以并肩一起走很遥远的路途,可以像这朵手绣的红色玫瑰,永远也不会凋零。






——



end.




下次写夏题材的咏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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